第279期:《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

学校公布首批八个协同发展与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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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魏 琳)经过团队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批,我校确定了8个团队作为学校首批协同发展与创新团队。学校就各研究团队按照 “强化特色、突出重点、带动整体”的原则,以学科建设为纽带,以项目研究为载体,多方协同,集体攻关,充分依托学科优势,积极整合有利资源,切实发挥团队的凝聚力量和辐射作用,努力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物化研究成果与建设成果,实现团队整体研究水平与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为促进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此前,为切实增强协同意识和创新理念,积极构建协同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有效推进我校科研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整合,促进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我校出台了 《宁波教育学院协调发展与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宁教院 〔2014〕19号)。
  此次确立的8个研究团队,以团队集体的形式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围绕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域),独立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制定并实施明确的团队发展规划,构建相对稳定的队伍,培养和提高团队和团队成员的教学和研究能力。建立科学有效的团队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制度约束,明确考核指标。向学校呈报团队三年建设与研究规划,每年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团队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学校根据目标责任书对团队实行年度考核与三年累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在建设周期内应完成相应任务:密切关注所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各级各类相关学习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定期组织教学、科研等研讨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发表学术论文每年人均不少于1.5篇,团队每年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原则上立项厅级及以上项目2项、局级 (含校级)项目4项;项目结题率在50%以上;团队每年获校级及以上科研、教学等成果等级奖奖项不少于1项。
  团队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职称3年以上。团队成员一般由5-10人组成,其中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至少2名,并且要求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教研合作基础和学科的互补性,研究方向与团队一致或相近。
  学校每年在经费预算中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团队的相关工作。分年度给予每个团队每年1.5万元活动经费,团队经费要求专款专用,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和团队成员监督制,并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